2011年12月2日,北京保利剧院管理有限公司与宜春文化艺术中心大剧院签订了《委托经营管理合同》,使剧院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经营管理的剧院数量扩充至23家。宜春市委副书记任桃英、副市长黄德刚,文化公司副总经理兼剧院公司董事长任伟等出席了大剧院签约仪式。宜春市宜阳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于贵龙、文化公司副总经理任伟分别代表合作双方在合同协议上签字。
期间,合作双方进行了会晤。任桃英副书记对保利接管宜春文化艺术中心大剧院充满了期待,希望依托保利的资源和管理优势,使宜春市的文化发展迈上新台阶。任伟副总经理感谢宜春市政府和人民对保利的信任,并表示有信心将大剧院打造成为市民享受高雅生活的文化场所,通过保利院线资源整合与共享,向宜春文化艺术中心大剧院输送更多精品演出剧目,努力将大剧院打造成为宜春市的文化窗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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